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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将影响大多数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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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yang 发表于 2009-5-28 20: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提出,今年要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以上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
   <意见>中提到的物业税是持有环节的一个税种,在国际上,物业税通常被称为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每年根据评估值或租金按一定比例来征税。而目前我国的做法与国际上有很大差距,一般在开发环节就会先收一个比较高的70年的土地出让金,在交易环节再收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这样购房人在购买、流转环节成本很高,而持有环节成本很少。如果我国开征物业税,应该是税种的一个系统调整。那么大家就会关心土地出让金是否会减少?流转环节的营业税是否会取消?从第一套房开始征,还是从第二套房开始征等,这些细节不确定,还无法判断该政策对楼市的具体影响。尽管如此,从房价上看,该政策对楼市的影响还是“利空”的,但从减少房屋空置率、提高城市可持续性发展方面来讲,应该是利好的。
   不管政府讲的如何好,征收物业税说明政府缺钱了,需要开征新的税种,而对中国农民征税空间不大,所以目前中国存量资源最大的就是城市有房子的中产阶级,所以开征物业税是典型的杀富税,建议这个税种开征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可能很多没有房子的年轻人很高兴,认为征收的好,其实工农革命也好,经济革命也罢,都是社会利益的再次分配,利益改革成功后,无产的必然变成有产阶级,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房的人必然变成有房的人,最终受益的是政府利用社会阶层矛盾,进行合法合理的征税。中国存量房都是经过政府反复征税的,包括土地转让金等政府征收费用已经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接近一半,所以再次征物业税有重复征税的嫌疑。而对新开房屋征税,无疑量很少,最受害的反而是没有房而将来要买房的人。从理论上说,似乎政府可以减少图地出让金降低土地成本,但是在土地财政的今天,实际情况可能更糟糕。最近与一房地产商喝茶,他讲到目前涉及到房地产税都是先征后退,但是实际操作中,根本就不退税,而且还希望地产商多交。一个北京开发商在2003年非典期间低于成本价格卖了房子,还银行贷款维持公司运行,税务人员讲你们开发商就不能低于成本价卖房子,为什么你们不等到2007年房价翻了3倍再卖?所以你们想退税没有,你们自己找业主去要低于成本卖房子的钱。其实这个很好玩。记得万科2009年初曾经和业主闹退房风波:我房子降价了,那么你们来退房,如果我房子涨价了。而卖业主的房子是不是要加钱给开发商?我们不是鼓励开发商无度涨价,想说明的是问题的本质在于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都无法决定未来房价的变化,而房地产商作为公司来说,非典那样的非常时期生存是第一位的。房地产商要生存到赚钱的时候,底于成本价格卖房还银行贷款,维持公司运行是无奈也是必须的,这同大家投资中国石油一样,只要你活的足够长,总会解套的,但是前提是你要活到那一天。如果你不能等到解套,那么你低于成本卖股票就是合理的。政府征收税务是强制的,社会变革从来就是无度征税的产物,所以征税必须要经过协商和讨论。大家可以看看英国的民主和共和之争,就明白了为什么当年法国因为税收太高爆发大革命,而英国税收比法国还重,却没有爆发大革命。



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发布 将研究出台收入分配调节意见
  国务院今天通过并对外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收入分配将出台新的改革方案,以控制收入分配差距。
  《意见》提出,将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合理控制收入分配差距。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
  
  广电和电信双向进入
  《意见》提出,今年要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制定出台配套监管政策,加快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深化邮政体制改革,推动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
  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加快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和农电体制改革。
  制订出台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扩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
  抓紧研究制订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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